3月10日,网红“四川芬达”二人组发布视频称,他们因而前发布的搞笑视频,被歌手杨坤申述。不少网友看了此前他们发布的内容后,纷纷表明“杨坤申述晚了”。
12日,极目新闻记者向律师了解到,“四川芬达”虽未指名道姓地清晰杨坤两字,但从其造型、声响及内容承认的特征足以辨认并承认二人所仿照的人便是杨坤。因而“四川芬达”发布的所谓搞笑视频现已构成对歌手杨坤的侵权,至少危害了其名字权及声誉权。杨坤有权依法恳求该行为人承当民事职责。
网红称发布多条杨坤搞笑视频后被申述
3月10日,网红“四川芬达”二人组(原名李皓、蒋腾跃)发布视频称,他们被歌手杨坤申述。两人在视频中截取的申述状显现,杨坤提出的诉讼恳求包含被告当即删去其在多个网络渠道发布的涉嫌危害原告杨坤声誉权的侵权视频;以及在多个网络渠道中发布抱歉声明等。